投标人小心!罚款、坐牢、没收保证金……

2019-11-01

其实,串标这事,不足为奇

现在,招投标普遍形式都是

电子标书和纸质标书

串标之前,想必前期工作已经安排妥当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提交标书了

这时候,坑来了

近日,安庆某项目

竟然有146家企业“串通投标”

最后每家被没收16万投标保证金

合计2336万

原因:不同单位同一子目的消耗量及组价异常相同,组价及补充定额编号异常相同,组价及调整系数异常相同,消耗量及补充定额编号异常相同,组价异常相同等情形。最终,被认定为“串通投标”。

之前福建某公司

用同一个MAC地址

提交了2个公司的2份不同标书

结果,被查出来了

这是铁证啊,处罚也下来了

5家单位标书雷同,保证金全没收!

2018年10月31日,福建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了一份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除了宣布该工程的中标候选人,还分别通报了5家单位(3家和2家的)投标单位的 MAC 地址(MAC 地址、CPU 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一致被视为投标文件雷同,5家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福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建设有限公司:根据评标平台显示,这三家投标单位MAC地址雷同:MAC 地址:08-62-66-83-42-EF 、CPU 序列号;BFEBFBFF000306C3、硬盘序列号:WD-WCC3F7XLV1EU 均一致,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7 年修订版)投标须知20.6条款: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根据招标文件通用本投标须知18.3条款,其投保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2.福建南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南平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根 据评标平台显示,这两家投标单位MAC地址雷同:MAC 地址:C0-3F-D5-98-7C-E7、00-E0-4F-68-11-BD、CPU 序列号:BFEBFBFF000306A9、硬盘序列号:WD-WCC3F4333105 均一致,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2017 年修订版)投标须知 20.6 条款: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根据招标文件通用本投标须知18.3条款,其投保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还真别说,这个坑被不少人踩过

同一台电脑上传标书,被罚230万

之前广州市住建委官网公开通报一起串标案件。两家建筑公司及2名投标负责人,被罚230余万元。

当事公司:福建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2家公司参加项目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均在同一台电脑上加密、打包,由同一单位编制,因此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

相关处罚:(共计230.4498万元)

福建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1076868元罚款;

温庭清,**建设公司投标直接责任人,处75381元罚款;

福建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1076868元罚款;

孙洁,**建设公司投标直接责任人,处75381元罚款。

作为工程人,千万别以为围标串标最多罚款,严重的话还得坐牢!在当今的建筑行业,一定要相信围标、串标都是有风险的!下面再给大家看看安徽某个市的判决书,了解一下整个过程!

案件概况

1、2017年2月份,被告人周青得知本市的某公路项目正在招标,其找到被告人徐磊借用徐磊挂靠的3家公司参与投标;

2、周青找到被告人高源,为提高中标几率,高源联系他人挂靠的8家公司一同参与围标

3、高源又找到被告人贺爱珍让其借用其他公司资质参与围标并向其支付了6万元的好处费,贺爱珍联系了4家公司;

4、在投标前,周青和高源经商议确定了各家公司的投标报价并让其他公司按照事先确定的报价参与投标。

5、上面的15家公司递交标书后,其中6家公司的标书经审核不具备投标资格被视为无效标。经招标部门审核最终入围此次招标活动的公司一共有83家。

6、其串通围标过程中,多人涉及“好处费”、“投标保证金”。

中标情况

2017年2月23日,该项目开标,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以41411313.06元的价格中标了第一标段;郑州某工程有限公司以41115313.51元的价格中标了第二标段。案发后,招标部门将此次招投标活动作废标处理。

其中:

河南某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人高源本人挂靠的一家公司;

郑州某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人彭超寅联系的由被告人陈芳友、汪宗成(约定收取好处费12000元)共同挂靠的(由被告人贺爱珍联系的公司)。

判决结果

1、被告人周青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被告人高源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3、被告人江飞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四十万元;

4、被告人贺爱珍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三十万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5、被告人徐磊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三十万元;

6、被告人陈芳友、汤宣传、刘海兵、汪俊锋、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每人各二十万元;

7、被告人周培丽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十五万元;(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8、被告人翁方亮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十二万元;

9、被告人汪宗成、彭超寅犯串通投标罪,单处罚金每人各十万元;

10、对被告人贺爱珍、陈芳友、汤宣传、汪俊锋、刘海兵、周培丽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我是分割线

相比于传统招投标方式,电子招投标透明、公开的优势逐渐凸显。在电子评标系统的“火眼金睛”之下,部分企业的“小动作”不管用了。

2019年1月22日上午8时00分,“上杭县黄田坝污水泵站提升扩容工程”开标。经评标系统软硬件信息雷同分析:

四川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计价软件加密锁信息中的加密锁序列号相同,根据规定,这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视为雷同

2019年1月17日上午8时00分,福建“闽西监狱改建项目二标段工程”在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评标系统软硬件信息雷同分析:

福建省*优建设有限公司与福建省*金建设有限公司两家投标单位,计价软件加密锁信息中的加密锁序列号相同,根据规定,这两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视为雷同

根据福建省《关于施工招标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雷同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

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所以

小编不得不提醒各位司机

电子投标,别再犯这种低级错误

哪怕你出门找个网吧提交标书呢?

另外

别小看“电子招标系统”,它比你想象的聪明

电子招投标平台有多厉害?

① 自动筛查不同投标文件是否由同一台电脑制作;

② 自动计算汇总各项评分,辅助评审专家判断是否围标串标;

③ 各环节全程留痕,所有资料自动归档,全程追溯,能做到动态监控、实时预警、智能辅助、全程记录。

有哪些串标行为容易被识破?

  • 招标文件雷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

  • 招标文件中,出错误的地方一致。

  • 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

  • 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

  • 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

  • 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

  • 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

  • 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

  • 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

  • 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

  • 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

  • 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

  • 售后服务条款雷同。

  • 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

  • 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

小编友情提示:

投标业内老司机经验丰富,不建议大家做违法违规事情。

1.多家单位投标书显示同一机器码制作。(即:不能在同一台电脑上生成多家单位的标书)。同一台电脑不能生成多份投标文件,同一个ip不能上传多份文件。目前很多分公司喜欢扎堆一起办公,这是很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查一个准。

2.多份预算显示同一份锁号。预算这一块是关键,统一报价难免由同一个预算员来调预算,那就难免使用同一个版本!略懂一些预算的人,一看预算就清楚!这也就是你们去开建工等一些大型国企的介绍信时,一般要求他们自己公司做预算,而拒不接受老板预算的真正原因,不要误以为人家差那份预算钱,请专业人士做出规范的报价预算不亏关键时候能保命!

3.多家过锁在同一台电脑上完成报价文件。

4.保证金是关键。不要轻易接受老板打保证金,没钱找银行或其他安全有保证的贷款渠道。现在网络借款很方便。只要你信用够好,钱都不是事儿。

5.费用结算现金支付。只收现金,什么支付宝、微信转账都是瞎扯!要查你跑都跑不掉。

6.不要建项目群(qq、微信),这些都是潜在威胁,遇到几个搅屎棍,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7.工作还得当面谈!什么电话和微信、qq都不靠谱。

串通投标的行为是对公平的招标投标的秩序的破坏,也违背了诚实信任的原则,是招标投标监管中重点关注和查处的违法行为。投标人应加强自己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不应抱有侥幸心理,不应试图通过串通投标的方式谋取中标。

全流程电子招标为招标人和投标人带来便捷的同时,必然也会滋生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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